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我国土地资源中的精华,承载着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。《土地管理法》作为我国土地管理的基础性法律,为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框架。在此基础上,《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的出台,是对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,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。

《土地管理法》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的重要地位,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。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决心,为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底线。在实际操作中,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土地利用的需求日益多样化,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。一些地方存在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情况,甚至出现了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搞房地产开发等现象,严重破坏了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。
《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正是针对这些问题,进一步加强了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。征求意见稿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、调整、占用与补划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。在划定方面,强调要科学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,确保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、质量不降低。这就要求在划定过程中,充分考虑土地的自然条件、农业生产能力等因素,将真正优质的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。在调整方面,明确了严格的调整条件和审批程序,防止随意调整永久基本农田,保障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性。
对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与补划,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。只有在符合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等特殊情况下,才能申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且必须按照“数量不减、质量不降、布局稳定”的原则进行补划。这一规定既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,又确保了永久基本农田的总量平衡和质量稳定。征求意见稿还加强了对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的保护,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力,防止永久基本农田受到污染和破坏。
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对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。明确了各级和相关部门在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中的职责,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,对违法违规占用、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,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。这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,保障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。
《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是对《土地管理法》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。它的出台将为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提供更加具体、可操作的制度依据,对于坚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,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,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我们期待该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完善后,能够尽快正式实施,为我国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事业发挥更大的作用。全社会也应增强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意识,共同守护好我们的“饭碗田”。

